关于开展“2018中国物流信息化十佳应用企业和十佳服务商”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
物联网字[2018] 17 号
关于开展“2018中国物流信息化十佳应用企业和十佳服务商”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提升物流信息化技术与水平,是促进我国物流业转型升级、整合资源、降低运行成本的重要手段。自2011年起,我会开展了推荐“中国物流信息化十佳应用企业和十佳服务商”活动,这些优秀企业在行业里起到了示范和推动的作用。目前,企业的物流信息化建设迈入了蓬勃发展的“智慧物流”时代,“智慧物流”为物流赋予的新价值正在凸现,跨界融合也不断冲击着物流商业模式的创新,极大地促进了物流企业的转型升级。我会决定在总结往年评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2018年继续开展“中国物流信息化十佳应用企业和十佳服务商”推荐评选活动。今年将着重评选出在“智慧物流”时代下,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共享物流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2018中国物流信息化十佳应用企业”、“2018中国物流信息化十佳服务商”
二、评选原则
(一)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评选过程严谨、有序、高效。
(二) 本次评选活动,不向参评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三、评选范围
参评企业:物流企业、制造企业、商贸流通企业、物流信息化服务提供商以及有物流信息化应用的其它企业。
(一) 物流信息化应用企业评选涉及的领域包括制造企业物流信息化、商贸流通企业物流信息化、物流企业信息化和物流园区信息化四个领域。
(二) 物流信息化服务提供商评选范围包括为物流信息化提供的硬件设备、软件服务、平台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等领域。
四、评选条件
参评企业是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单位。企业近三年连续盈利,整体财务状况良好。企业在物流信息化领域成绩突出,具有推广价值。其中:
应用企业:
(一) 企业具有一年以上的信息化应用实践经验
(二) 需求明确,应用信息化管理取得了理想效果
(三) 其经验具有代表性,在行业内具有推广价值
(四) 企业在智慧物流时代下,业绩较突出,并呈现良好的成长性
服务提供商:
(一) 企业在行业里具有一定知名度,企业产品须占有一定市场份额或拥有一定长期用户数。
(二) 企业能解决物流信息化实践中带有共性的问题,具备“智慧物流”的创新能力,能够根据市场需求提供定制化服务。
(三) 企业具有相关典型案例,用户反映良好。
(四) 企业服务形象良好,注重服务质量,建立客户服务管理体系。
对上述评选条件,企业需提供相关的数据和资料证明,并加盖企业公章。
五、评选方法
(一) 发放推荐评选表格
评选推荐表可到中国物流与采购网下载。网址:
(http://www.chinawuliu.com.cn)
(二) 评选方式
评选采取企业自荐或推荐:如专家推荐、媒体推荐、行业协会推荐等。
(三) 推荐表格及证明材料通过邮寄方式回收和初审。
由我会网络部对回收的有效推荐表及材料进行整理统计,根据评审标准进行初审,并向评审委员会推荐40家候选单位名单。
(四) 评审委员会评审
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最后确定十家“2018中国物流信息化十佳应用企业”、和十家“2018中国物流信息化十佳服务商”。
(五) 奖励和发布
在“2018(第十届)中国物流信息化大会”上宣布最终评选结果并颁奖。
在中国物流与采购网、《中国物流与采购》杂志、现代物流报等媒体上发布获奖信息。
在中国物流与采购网信息化频道放置企业LOGO展示和企业网站链接3个月。
六、评审委员会组成
评审委员会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牵头,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知名物流企业代表组成。
七、评选日期
(一) 2018年3月15日—5月15日,推荐期
(二) 2018年5月15日—6月15日,评审期
八、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恒华国际商务中心C座1515室
联系人:郑易非 金妲颖
电话:010—58437326,15901277360,13439490960
传真:010—58566576
E-mail:cflpwlb@cflp.org.cn、ying_yingjin@126.com
附件:1.“2018中国物流信息化十佳应用企业”评选推荐表点击下载(13.83 KB)
2.“2018中国物流信息化十佳服务商”评选推荐表点击下载(13.68 KB)
二○一八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