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物流成本“五连降” 更多新政策或将出台

中国商报/(记者 蒋永霞)物流成本居高不下,一直是我国经济的一个短板,也成为实体企业减负增效的一个难点。近几年,我国在降低社会物流成本方面做了很多简政减税降费的工作,如今这些工作有了显著的成效。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为14.6%,实现“五连降”,比2012年下降3.4个百分点。

但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仍高于主要发达国家平均水平,这反映出我国物流“成本高、效率低”问题仍然较突出。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简政放权和减税降费,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和企业负担,促进物流降本增效,助力经济发展。当天会议还确定了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物流成本的措施。

一是,从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物流企业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从今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对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二是,今年底前,实现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简并货运车辆认证许可,对未改变关键结构参数的车型实行备案管理。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对货运车辆推行跨省异地检验。制定货车加装尾板国家标准,完善管理。三是推动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简化物流企业分支机构设立手续。

采取上述三项措施,加上增值税率调整后相应下调铁路运价,预计全年降低物流成本120多亿元。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也表示,将进一步推进一批新的简政减税降费措施,进一步降低物流费用成本。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近年来,我国社会物流成本水平进入下降通道。2017年,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为14.6%,实现“五连降”,2018年一季度进一步降至14.5%,但仍高于主要发达国家8%至9%和新兴经济体11%至13%的水平。这既与我国产业结构和人口、产业空间布局有一定关系,也反映出我国物流“成本高、效率低”问题仍然较突出。

针对这些情况,孟玮表示,国家发改委一方面针对物流领域“简政、减税、降费”问题,研究提出一批新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降低物流企业经营成本。其中,降低交通运输业增值税率、扩大物流企业仓储用地税收优惠范围等政策已写入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5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增值税率已降至10%。

另一方面,国家发改委积极开展了现代物流创新发展城市试点、示范物流园区、国家智能化仓储物流示范基地、骨干物流信息平台试点等工作,推动现代物流业在重点地区和重点领域创新突破、率先发展。

孟玮表示,近两年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取得成效,在未来的降成本工作中,将更加注重中长期目标确立和长效机制建设,把降成本与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持续发展能力结合起来,以提高实体经济供给体系质量为重点,持续增强经济质量优势。

据悉,国家发改委将进一步通过推进《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公路治超执法,稳步扩大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试点。通过多种途径优化运输方式、支持重要节点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等提高物流行业运营效率,降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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