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确定三项九条物流降本增效具体措施
“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简政放权和减税降费,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和企业负担,促进物流降本增效,助力经济发展。”
近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会议确定了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物流成本的措施。同时,预计全年降低物流成本120多亿。
当天会议确定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物流成本的措施。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为14.6%,实现“五连降”,比2012年下降3.4个百分点。
为进一步促进物流降本增效,会议确定三项具体措施,具体可以细分为9大条:我们可以看出,这次政策第一、第二项都有具体时间表,这和以往发布的政策有所区别,具体如下:
第一项:
(1)从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物流企业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2)从今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对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第二项:今年底前,实现:
(3)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
(4)简并货运车辆认证许可,对未改变关键结构参数的车型实行备案管理。
(5)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
(6)对货运车辆推行跨省异地检验。
(7)制定货车加装尾板国家标准,完善管理。
第三项:
(8)推动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
(9)简化物流企业分支机构设立手续。
采取上述三项措施,加上增值税率调整后相应下调铁路运价,预计全年降低物流成本120多亿元。
除了降低公路交通运输成本外,还要积极发展公路、铁路、水运多式联运,最终实现一次托运、一次收费和一单到底,进一步提升物流效率。
电价、物流成本持续下降,降成本多点发力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的任务目标,发言人表示,今年国家发改委已经推出两批降电价措施,累积降幅约为7%。
“近日发改委将正式印发文件,结合增值税税率降低1个百分点,对电网企业实施留抵退税政策,再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涉及降价金额约216亿元,可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2.16分。”发言人介绍,此项降价措施自5月1日起执行。
此前推出的第一批措施已经从4月1日开始执行,涉及降价金额430亿元,可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4.3分。绝大多数价格主管部门已印发落实文件,电网企业也按规定严格执行。
不仅电价一降再降,物流成本也进入持续下降通道。2017年,我国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为14.6%,2018年一季度进一步降至14.5%。
虽然从2012年至2017年实现“五连降”,但我国物流总费用仍高于主要发达国家8%—9%和新兴经济体11%—13%的水平。这既与我国产业结构和人口、产业空间布局有一定关系,也反映出我国物流“成本高、效率低”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针对问题,国家发改委重点开展了两方面工作。一方面,进一步降低物流企业经营成本,针对物流领域“简政、减税、降费”问题,研究提出一批新的政策措施,比如降低交通运输业增值税率、扩大物流企业仓储用地税收优惠范围等政策,5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增值税率已降至10%;
另一方面积极开展物流创新试点示范,以现代物流创新发展城市试点、示范物流园区、国家智能化仓储物流示范基地、骨干物流信息平台试点等工作,推动现代物流业在重点地区和重点领域创新突破、率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