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不知道的绿色金融,李克强与专家们的观点大比拼
过去几年,我国绿色金融发展迅猛,并且多个领域实现了创新和突破。为进一步推动绿色经济转型升级,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部分省(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并对其提出五项任务。关于绿色金融,一起来听听李克强是怎么说的,专家又是如何理解的。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部分省(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推动经济绿色转型升级。会议提及,支持金融机构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或绿色支行,鼓励小额贷款、金融租赁公司等参与绿色金融业务。支持创投、私募基金等境内外资本参与绿色投资。
绿色金融为何先在地方试验?李克强如是说
“发展绿色金融的核心是处理好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两者间关系,使绿色经济能够得到有效的金融支持,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李克强在6月1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说。
总理指出,发展绿色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相对较快,经济效益相对较慢,而商业化运作的金融行业需要尽快实现效益增长,这就要求发展绿色金融必须协调好环境与经济效益两者的关系。
当天会议决定在浙江、江西、广东、贵州、新疆5省(区)选择部分地方,建设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发展绿色金融这一新生事物我们经验还不足,需要选择部分地方进行改革试验,在体制机制上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进而在更大范围推广。”李克强说。
绿色金融是全球金融发展的新风潮。去年G20杭州峰会,在中国倡导下绿色金融被首次纳入会议议程。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绿色金融。
李克强说,发展绿色金融不仅对我国经济调结构、转方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扎实履行中国政府对《巴黎协定》的承诺。
李克强表示,中国仍是发展中国家,履行对《巴黎协定》的承诺以应对气候变化,绝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需要付出艰苦卓绝的努力。很多落后产能必须淘汰,标准亟需提高,金融财政需要相应转型。但这条路我们会坚定不移地走下去。
当天常务会上,除了听取有关部门汇报,总理还点名请浙江等5省(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一一发表意见。在充分听取意见后,李克强表示,在中央政府支持下,地方政府要更大发挥各自作用,加大财政投入特别是前期投入,以市场化运作为主体实施项目搭配,给市场以良好预期,推进绿色金融良性循环发展。
“既然戴了试验区这顶‘帽子’,首先要意识到这是一种更大的责任!发展绿色金融不能仅仅停留在喊口号上,而要切实落实在实际工作中。”李克强叮嘱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
总理特别指出,5省(区)进行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必须从各自实际出发,各有侧重予以推进。模式设计要突出地方特色,对金融业要有吸引力,形成各地协同发展、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局面。
“发展绿色金融,不要什么项目都往‘篮子’里装,否则容易造成金融风险。”李克强强调,“项目选择一定要针对含金量高的绿色项目,探索走出一条实现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的新路。”
当天会议决定,建立绿色金融风险防范机制,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建立绿色项目投融资风险补偿等机制,促进形成绿色金融健康发展模式。
李克强最后要求各部门大力支持5省(区)进行的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建立部门协调机制激励地方积极探索。“让先行省区积极探索走出各自的路子来,为全国提供经验”。
关于绿色金融,专家们这样解读
华福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
这一系列举措在于丰富绿色金融产品体系,通过绿色信贷、环境权益抵质押、绿色保险、中小企业绿色集合债等产品的发展和创新,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东北证券研究总监付立春:
这一系列举措对于发展绿色经济有重要的支撑作用。绿色经济是带有正的公共产品属性的商品,如果没有公共政策的支持,单靠市场自身是无法平衡自身的收益和产出。这一系列措施均属于融资创新,未来需要进一步借鉴国际经验。
我认为,绿色保险意义非常大,可以让各方有意识和责任去共同维护绿色发展,其全局性和整体性的作用非常大,当然,绿色保险具体的运行机制和方式以及有效性还需要进一步探讨和摸索。而绿色企业的发债和上市,在当前的资本市场环境下还有比较大的挑战,由于其资产和提供的公共产品与一般商品提供方的企业不太一样,因此,这类企业的资产规模、无形资产如何认定以及收益如何保证,还存在一系列的问题需要解决,同时也涉及公司资质的判断和评级,这些都与一些纯商业的企业有很大不同。
91金融创始人许泽玮:
持续优化绿色资源配置,进一步拓宽了绿色企业的融资渠道,引导更多社会资金进入绿色行业,缓解绿色企业融资难问题。随着更多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绿色企业将进一步发展壮大,共同促进我国绿色经济的发展。
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对绿色经济、绿色生态的支持力度还不够,还有顾虑,必须持续出台一系列具体的决策部署,推动绿色金融的发展。同时,商业银行必须改变过去的放款理念,调整风险考核指标等,向那些回报周期长的生态保护、环境治理等绿色经济产业做更多投入。另外,应尽快建立绿色金融风险防范机制,严格防范绿色金融风险,防止地方金融机构或企业打着绿色经济、绿色金融的旗号从事有悖于绿色金融宗旨的违法行为出现。
浙江碳银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俞兆洪:
国务院决定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对推动生态环保产业发展是一个大的推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应支持创投、私募基金等境内外资本参与绿色投资,应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权、项目收益权等绿色资产金融化、证券化。
我认为,节能环保等绿色项目投资,具有投资规模偏大、周期较长、专业性强等特性,一般投资机构或者金融机构对该类项目的评价能力、管理介入能力、风险资产处置能力均明显不足,这些局限阻碍了绿色投资、绿色金融业务的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
在全球范围内绿色金融的探索还是一个新生事物,所以在发展过程当中面临的一个最大的挑战,就是怎样解决可持续性问题。
具体来说,在试验区当中要重点做好以下这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促进绿色金融发展的正向激励机制。这里面特别重要的就是来自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政贴息、税收优惠的支持,来自于央行再贷款的支持,来自于绿色发展基金这些低成本的资金,来综合降低绿色融资的成本。
二是加大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我们知道,绿色融资的需求又是分层次、多样性的。对于那些纯粹的公共产品,资金需求通常是要财政资金或者公共资金来承担。对于有一定的投资回报,同时又希望能够进入商业化运作,经过精细的组织是可能实现商业化或准商业化运作的,这是金融主要进入的领域和项目。此外,对于组织方式和产品设计也有多样性的要求。比如,我们对短期的绿色投资项目,以银行信贷为主来设计它的产品服务体系;对于中长期现金流又相对稳定的绿色项目,可以考虑债券市场融资;对于那些高成长性但风险相对比较高的绿色项目,就要考虑从私募股权基金或者通过上市融资,通过资本市场,特别是股权市场来解决。所以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应当要满足多样性和多维度的需求。
三是持续提升绿色金融市场的透明度。也就是主要解决现在普遍在绿色金融市场投融资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这里面要强化环境信息披露的要求,建立公共环境数据平台,要完善绿色金融产品的标准,完善绿色评级和认证,要建立环境压力测试体系等,来有效制约污染性的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