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将成为未来重构金融的三股核心力量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和6月21日在“2017陆家嘴论坛”上指出,金融的科技化是一个大趋势,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将成为未来重构金融的三股核心力量。 

王和主要从行业和企业的角度,发表了关于金融创新与监管这个话题的看法。一是对于金融创新尤其是科技创新的基本认识;二是关于金融创新过程中的风险问题。

“我们有一个基本判断,就是面向未来,金融创新更多体现为科技创新。”王和主要讲了两个观点:一个观点是金融的未来一定属于基于科技创新的商业模式创新;第二个观点是金融将从一个更制度的平台走向一个更技术的平台,就是说金融的科技化是一个大趋势。

王和表示:“大家可能注意到华尔街很多金融大鳄们,几乎不约而同地说了这么一句话——其实我们是科技公司。科技在推动金融创新与发展的过程中,我觉得它的核心力量和贡献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提高效率,二是创造可能,三是实现公平。这应当是金融创新的切入点,更应当是落脚点。同时,我们也看到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将成为未来重构金融的三股核心力量。”

就保险而言,王和认为,科技创新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集合。王和表示:“我们知道,保险的大数法则决定了集合在保险经营中的重要性。而集合的效率直接反映了保险经营的效率。互联网为集合以及集合效率的提升提供了可能,同时互联网将从根本上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而我们理解风险的本质特征之一就是信息不对称。同时互联网不仅解决了传统对于集合的认识,还为我们创造了一个三项集合,反向集合的可能,为碎片化和场景化的保险创新提供了可能。”

二是大数据。在王和看来,“大数据将从根本上改变认识科学,改变预测科学,改变我们对于风险的认知和管理,改变我们非常熟悉的精算,继而改变定价和风险准备。”

三是信用。区块链将为重构信用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据王和介绍,今年4月份中国人保发布了全球第一份保险区块链白皮书。“在这份白皮书当中,我们认为,保险和区块链具有着基因性的联系,联系点是他们共同的社会性。区块链一个非常重要的特征是能够很好地去协调集体和个体的关系,继而为重构信用或者构建更加高效、公平、公正的信用提供了技术可能。

跟区块链一起出现的是智能合约。金融合约一个最重要的特征是复杂,是执行过程当中可能的不确定性,也是消费者对于金融行业不满意的一个重要的点,但是智能合约可以实现公平公正的执行,所以它能够改善客户体验,提高合约履行的效率,在更大层面实现公平。这是我们对于科技创新的理解。”

王和还从创新过程中的风险认识谈了自己的看法。他说,科技肯定为金融创新、保险创新提供了无限的想象力,但是就像所有技术一样,都是“双刃剑”,带来了可能和效益的同时,也带来了风险。“所以我们认为,在金融创新的过程中,要把风险放在一个突出的位置。”

王和认为,其实风险放在突出位置的背后有两个命题:一个是从数的层面重视,一个从道德层面重视。“我认为,数的层面固然重要,但是道德层面更加重要。我们把合规的文化植入到一个系统去是很重要的,我们整套制度、整套技术可以保证合规,其实更重要的是我们要把合规文化植入到每一个从业人员的心中。其实合规文化最重要的是要解决行业立场和宗旨问题,就是回答好为什么要创新。”

 就保险而言,王和认为,保险具有显著的社会性,保险的社会性是与生俱来的,所以保险是典型的群众事业。“在保险管理过程当中,包括创新管理过程中,运用市场化的理念和技术固然重要,但是也要认识到在创新的过程中,还要兼顾社会性。因为市场会均衡,市场会出清,但是均衡和出清是需要代价的,而这个代价往往是由社会和消费者来承担的。我们强化金融监管,金融体系是安全了,但是安全背后的效率问题还是值得我们去思考的。”

王和指出,在金融业发展的过程当中,非常重要的问题是要不忘初心。“我们要回望和坚守金融业的核心价值,金融业的核心价值或者金融业的核心诉求,是提升金融资源利用的社会总效率,实现金融利益分配的社会大公平。我讲的总效率,不是一个产品,不是一个企业,甚至不仅仅是一个行业的效率,是全社会的效率,是基于社会价值创造的效率。所谓的大公平,不是简单和狭义的市场公平,是更大范围和意义上的社会公平,就是全体参与者的公平,包括每一个个体。”

因此,保险业的创新应当着眼于提升总效率,实现大公平,围绕这个目的展开。王和认为,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避免“监管博弈”,避免陷入监管博弈的误区。“这种反复博弈的成本,最终还是要由社会承担的。金融创新、风险管理的关键在行业,在于行业对前面提到金融的核心价值观的觉悟,并形成一种集体共识和行动。”

王和介绍说,中国人保在做一些科技创新的过程中,一直秉持一个思路。“我们在运用区块链做养殖保险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这个技术解决了养殖保险的问题,继而为农村金融、农业金融精准扶贫,营造了一个很好的环境,同时为食品安全全流程、全过程的溯源管理提供了可能。更重要的是,为农业保险合规经营的监督创造了一个可能。”

最后,王和表示:“如果我们认同金融将从一个更制度的平台走向一个更技术的平台,金融监管必然要走向一种基于科技的监管。”

王和提到了一个观点叫“以技制技”,即用技术制衡技术。这个过程中,区块链技术在强化监管方面,应该能够发挥更好的作用。“区块链有一种协调集体跟个体的关系,不可抵赖,不可篡改,都为我们强化监管和实现科技监管提供了一个技术实现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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