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中心分类与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稿)国家标准向社会征求意见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由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的国家标准《物流中心分类与基本要求》,经起草单位调研、起草、研讨和修改完善后,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
按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及相关材料提供给贵单位及您,请各位专家及相关人员填写《意见反馈表》,并于2017年11月30日前将《意见反馈表》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等形式反馈到秘书处或起草小组。如无修改意见也请复函说明,逾期未复函则视为无异议。
感谢贵单位及各位专家对物流标准化工作的支持。
联系方式:
一、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联系人:陆欢欢
电话: 021-54046793,13764520984
邮箱: luhh@cnsis.org.cn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乐路1227号1212室
二、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联系人:吴菲菲
电话:010-68392282
传真:010-68392282
EMAIL:bzb1311@163.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2229室
邮编:100834
附件1、《物流中心分类与基本要求》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点击下载(109.5 KB)
附件2、《物流中心分类与基本要求》国家标准编制说明点击下载(69 KB)
附件3、《物流中心分类与基本要求》国家标准意见反馈表 点击下载(37.5 KB)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