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中国物流杰出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浏览量:567 次 发布时间:2017-08-29 07:10:34 来源:中国物流与采购杂志社
各有关单位: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我国物流领域沿着“三去一降一补”的主线扎实推进结构性改革和新旧动能转换,产业结构调整向纵深推进,物流市场化程度不断提升,物流企业经营状况有所改善,物流运行中积极因素增多。一批领先企业配合“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加大网点建设与网络布局,积极走出国门求发展;把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作为提质增效的驱动力,不断提升信息化、自动化、机械化、智能化水平;运用大数据和智慧物流技术进行物流模式创新,引领企业抢占行业竞争的制高点;积极推进构建高效透明、开放共享、诚实守信的物流生态体系,成为行业发展的标杆企业。
为表彰上述行业发展的标杆企业,树立行业典范,推动我国物流业持续快速发展,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研究决定,在全国物流领域开展“2017中国物流杰出企业”推荐评选活动。请各有关单位、企业积极参与,认真做好推荐和报送工作。
一、评选项目
2017中国物流杰出企业。
二、评选原则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评选过程严谨、有序、高效。
三、评选范围
在中国境内开展业务的物流企业及物流行业相关企业(如物流园区、物流信息化、物流设备制造、物流咨询及方案策划)。
四、评选条件
1. 参评企业正常运作两年以上(含两年),且有较好的盈利水平,企业业绩表现突出,业务增长较快,规模发展迅速,行业竞争力明显;
2. 参评企业具备领先的商业模式和独特的运营模式,在行业内具有典型意义;
3. 参评企业在技术、市场、管理等方面具备很强的典型性;
4. 参评企业信用等级良好,具有较高的行业知名度和美誉度。
五、评选方法
1.相关组织和媒体推荐、企业自荐
组委会秘书处通过新闻媒体、传真、信函及网络等渠道向全国范围内的相关企业发布“活动通知”和“申请表”,进行“2017中国物流杰出企业”的推荐、自荐和报送工作(相关组织和媒体推荐、企业自荐)。
2.组委会秘书进行初审
组委会秘书处对回收的有效申请表进行整理统计,根据评审标准进行初审,并向评审委员会推荐25家候选企业。
3.评审委员会评审
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最后确定20家“2017中国物流杰出企业”。
4.奖项公布
在“2017(第十五届)中国物流企业家年会”上宣布最终评选结果并颁奖。
六、评审委员会组成
评审委员会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牵头,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著名专家学者和知名物流企业代表组成。
七、组织机构
组委会秘书处设在《中国物流与采购》杂志社,负责评选的日常工作。
联系人:吴海波 010-68392974 13691150319
宇 颖 010-68392278 13520360409
张睿东 010-68392292 15801279289
李 斐 010-68392837 13269558321
张佩佩 010-68392293 18511970251
传 真: 010-68392961 010-68392214
E-mail: wuhaibo126@126.com
405549517@qq.com
571678205@qq.com
345649808@qq.com
八、评选日期
1. 2017年8月20日—10月13日为推荐期。
2. 2017年10月16日—10月27日为评审期。
附件:“2017中国物流杰出企业”评选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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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七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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