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将着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快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省发展改革委《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43号),落实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加快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有效降低社会物流总体成本。
《方案》指出,以提质、降本、增效为导向,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打通社会物流运输全链条,构建资源共享的服务平台,创新协同联动的发展模式,推动交通物流一体化、集装化、网络化、社会化、智能化发展,建设与全国综合交通运输网络相衔接、与国家物流业发展布局相配套、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交通物流融合发展新体系。到2018年,开放共享的交通物流体系初步形成,全社会物流总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下降到17.5%左右。到2020年,初步建成信息互联互通、市场公平有序、运行安全高效的交通物流发展新体系,全社会物流总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下降到16%左右。
《方案》要求,要构建全链条体系、搭建资源共享平台、创建融合发展新模式、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一是构建全链条一体化的交通物流体系,完善综合交通物流运输网络,提高多式联运服务水平,优化一体化服务流程。二是搭建资源共享的交通物流平台,建设完善专业化经营平台,加快建设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加强对各类平台的监督管理。三是创建交通物流融合发展新模式,构建高效智能公路港网络,推广集装化标准化运输模式,发展广泛覆盖的智能物流配送。四是营造交通物流融合发展的良好市场环境,加强组织协调和规划建设,创新体制机制,优化市场环境,加大政策扶持。
《方案》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协调机制,按照职责分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具体实施意见落到实处。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加强地区性综合交通物流枢纽的规划研究,做好综合交通物流枢纽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交通专项规划的衔接,及时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报送省级各有关部门。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国家部委衔接,积极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四川省现代物流业发展推进小组、行业协会的协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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