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部门:网络订餐商户需有实体店和许可证

近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4部门发布《关于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意见》。《意见》要求加强网络餐饮服务监管,确保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具有实体店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保证公示菜品和信息真实、加工菜品规范安全、食品容器和餐具清洁无毒、配送过程食物不被污染、消费者投诉及时处理,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在全面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方面,《意见》要求,要严格餐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重点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施设备布局、清洗消毒、冷藏冷冻等项目的审查和现场核查,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对符合条件的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依法依规加强小餐饮、小饭桌和家庭托餐等许可或备案登记管理,实现餐饮业许可管理全覆盖。

《意见》明确,要加强网络餐饮服务监管。严格落实网络第三方平台和自建网站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具有实体店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保证公示菜品和信息真实、加工菜品规范安全、食品容器和餐具清洁无毒、配送过程食物不被污染、消费者投诉及时处理。加强网络餐饮服务监督检查和网上监测,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意见》强调,要加强集中用餐单位日常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校(含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纳入学校安全工作内容,强化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持续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水平。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督促施工企业加强建筑工地食堂安全管理。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养老机构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将养老机构食堂的质量安全列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的重要内容。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大对医院食堂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对学校(含幼儿园)、医院和养老机构的营养健康指导。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加强国境口岸区域餐饮质量安全监管,纳入全国口岸卫生核心能力建设工作。旅游部门要将餐饮质量安全纳入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评定标准,促进餐饮业质量提升。铁路总公司要强化铁路运营中餐饮环节的日常管理,将餐饮质量安全与运营安全同检查、同考核。县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区域实际,加强村民自办宴席等形式的农村集体用餐管理,防止因误采误食野果和野生毒蘑菇、误用亚硝酸盐、误饮甲醇等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意见》还提出,要严厉打击餐饮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无证餐饮和户外餐饮摊点整治力度。严厉查处使用来源不明食品原料、病死或者死因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加工制作食品,以及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掺杂使假、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购买使用“地沟油”等违法行为。建立联动联查、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形成严惩重处的高压态势。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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