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说集装箱运输车治理
作者: 浏览量:1128 次 发布时间:2017-07-06 10:03:35 来源:第1物流
前几天,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针对9·21治超以来一些特殊车型生存现状进行了调查报道。其中,针对集装箱运输车面临的尴尬处境也有所关注。
节目中,在港口跑了30年集装箱运输的李先生表示:国内在用集装箱多为国际标准40英尺高箱,标准高度2.9米;但国内运输车辆车头高度多在1.3~1.4米间,拖车高度通常又在1.2~1.5米间;这样一来,集装箱完成加装后,避无可避地超过了新GB1589中的车高规定。
也说集装箱运输车治理
对于关注新一轮治超政策的朋友,大家一定知道,集装箱运输车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就被推向了左右为难的境地。当时,在新GB1589中对牵引车提出了明确要求,运送高度为2.896米标准集装箱的半挂牵引车,鞍座高度不应超过1.11米,车货总高度为4米。这一标准一经发布,就遭到了业界称其“与国际标准不符”的质疑。
去年10月18日,交通运输部联合公安部发布了 《关于规范治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有关执法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期间只对集装箱运输车车货总质量是否超过限载标准进行严查。只是,在过去的9个月时间内,相信相关企业一定心情惴惴,时刻担心整治方向的调整。
并且,事实上,今年以来,在轿运车、平板自卸车相继遭遇严查外廓尺寸之后,人们的担心难免更多。记得当时《通知》中曾提到“具体整治工作另行部署”,这也为“新政袭来”埋下伏笔。
所以,当《焦点访谈》“旧事重提”,我们不能不去进一步追问,一旦实行明确限高4米的新规定,国内集装箱运输车市场准备好了吗?
首先,集装箱本身对标国际,在箱体高度上调整可能性不大,这就要求牵引车中低鞍座车型的及时供应,才能满足在用车辆换代升级的需求。可是,针对这类车型,各大车企足够重视吗?或者说完成产品储备与推广工作了么?
其次,继续老生常谈一次,因政策变化而带来的市场调整,主要参与者是各地从事集装箱运输的物流企业,这一换车成本又要如何消化?更重要的是,当过渡期“消耗”完毕,严格实行新GB1589了,车辆更新还在进行时,这一复杂背景下法规如何更好执行?
不过,这也可能是笔者多虑——既然有关部门针对集装箱运输车做了明确部署,提了规范化的新要求,相信定有相当完整的实行方案。
故而,笔者最后仅仅提出两个希望:一是给企业缓冲期的同时,也给企业更多退出方式的选择;二是倡导企业换用新车型的同时,也要在市场引导上有更多实质性的激励措施。
如此这般,行业发展才能有序,企业关于集装箱运输车的担心和争议,才能化于无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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